集合竞价完成后,随即转入连续竞价直到闭市。所谓连续竞价是指对于投资者申报的每笔买卖委托,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,然后按下列两种情况分别产生不同的成交价格。
(1)买入申报价格,市场即时揭示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,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。
(2)卖出申报价格,市场即时揭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,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。
投资者在进行买卖竞价时,尤其是在进行连续竞价时,为保障委托成交,应在委托价格上留有一定的余地。例如如果当前屏幕上显示最新成交价为12.50元,如果你想买入,则可以把买入委托价定得稍高一些,如12.52元;如果你想卖出,则可以把卖出委托价定得稍低一点,如12.48元。虽然这样可能会付出一两分钱的代价,但却可以在价格优先的规则下保证成交。这也是一种全局观,避免因小失大。